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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时讯] 上海放宽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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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 小时前|显示全部楼层|阅读模式
上海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、市经信工作党委、市教委、市国资委日前印发《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(聘)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明确:本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,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(含毕业当年度)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,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、缴纳社保作限制。(上观新闻)原文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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