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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宏观] 江西出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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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6-1 11:40:02|显示全部楼层|阅读模式
 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,江西省工信厅近日制定出台了《江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。




  记者了解到,《实施细则》分为总则、评价和认定、动态管理、培育扶持、附则五个章节,明确了优质中小企业是由创新型中小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三个层次组成。



  在评价和认定方面,《实施细则》明确了企业的评价和认定标准,增加了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特色化指标15分;规范了申报时间安排、申报方式、审核流程等。



  在动态管理方面,《实施细则》参照工信部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企业的到期复核、信息更新、取消称号等管理事项进行了明确。



  在培育扶持方面,结合三类企业的不同特点,《实施细则》分别从服务供给、协同创新、融资促进、财政支持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扶持举措。具体包括以下五方面:



  一是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针对本地区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,落实扶持政策,完善配套政策,加大服务力度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,激发涌现一大批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。



  二是统筹运用财税、金融、技术、产业、人才、用地、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,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。



  三是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,加大普惠支持服务力度,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公益性服务。



  四是支持有条件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参与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科技研发中心建设,建立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白名单发布、共享机制,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企业需求。



  五是引导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与产业链链主、龙头企业协同制造,开展供应链配套对接,构建创新协同、产能共享、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发展生态。(记者 吴丽琳)
        

          转自:中国电子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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