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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互联网法院:2024跨境电子商务多元主体行为指引

2024-9-4 17:19| 发布者: 何建秋 24 0

摘要: 当前,世界正加速迈入数字经济时代,以数据为生产要素、数字服务为核心、数字交付为特征的跨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,成为驱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。跨境数字贸易作为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,是我国对外贸易进入发展新阶 ...
当前,世界正加速迈入数字经济时代,以数据为生产要素、数字服务为核心、数字交付为特征的跨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,成为驱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。

跨境数字贸易作为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,是我国对外贸易进入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实践,对激发外贸主体活力,拓展外贸发展空间,提升外贸运行效率,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具有重要作用。

跨境数字贸易的蓬勃发展亦将带来新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议题,并对跨境数字贸易领域的平台、企业、消费者等相关主体的行为提出新的规范性要求。

如跨境电商平台应严格履行自营业务标记义务、建立健全个人信息(数据)跨境流动合规机制,企业应完善跨境商品质量溯源及管控体系、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合规机制,消费者应充分阅读理解跨境电商交易风险告知书、加强甄别跨境电商平台及其跨境零售业务、防范因二次转售商品导致的走私风险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