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部门发布《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《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》:主要内容2024年5月15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公开发布(2024年2月19日制定),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。 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,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政务应用,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设立的门户网站,通过互联网提供公共服务的移动应用程序(含小程序)、公众账号等,以及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。 各地区、各部门应当对本地区、本部门党政机关网站建设进行整体规划,推进集约化建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