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放交易的基本原理简单,可用“总量-交易”体系闻释。在该体系内,根据国家、管辖区或行业排放量规定一组实体某时期内的排放上限或“总量”。在排放上限的约束下,参与实体可通过购买或出售排放配额满足其排放需求,使其在各履约期末持有足够配额抵消排放。如果某企业持有的排故配额超过其排放需求,判余配额可通过交易机制进行出售。相反,如果该企业持有的排放配额不能满足其排放需求,超排部分的排放配额应向参与排放交易体系的其他企业购买,或在拍卖上竟投获得。 ┃ 免责声明:本文版权归原发布机构及作者,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。本文仅供参考,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。 ┃ 获取PDF完整版报告下载方式请关注:报告派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