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3-14 13:36
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《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,为贯彻落实《意见》,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教育政策,现就涉及我局相关内容,制定如下实施细则:一、在义务教育阶段二孩入学“幼随长走”、“就近择优”,三孩及以上孩子入学可在全市自由选择。二、在小学起始年级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,自有住房人员与房户一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。三、放宽小学入学年龄,在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。四、市四区每学期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空余学位,优先保障来呼人员子女转学需求。